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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4-03-01 18:18:18
【精品】工作方案合集十篇

【精品】工作方案合集十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作方案 篇1

一、征求到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1.招商引资工作要与"三个集中"密切结合,宜工则工,宜农则农,不能为了引资而在园区外建设,浪费土地。

2.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对招商引资政策的宣传

3.加大对外来投资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的政策扶持和保护力度。

4.加强外经贸法律法规和招商引资实务培训。

二、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

1. 按照巩义市总体发展规划,重点推介高科技项目,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

2.依托我市产业优势,发展循环经济,以园区为招商引资平台,注重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集聚,强力对外推介。

3.强化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外来投资客商信息库、巩义籍在外创业人士信息库,实现动态管理。

4.不断创新招商方式,大力开展项目招商、网上招商、领导招商、资源招商、专业招商、上门招商、园区招商,充分利用我市驻京、津、沪、杭和深圳五个办事处的平台作用,实施驻外招商。

5.强力推进以商招商,探索委托招商。

6.加强项目跟踪,建立签约项目定期督察制度,全程贴身服务,提高项目的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开工投产率。

7.认真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和各企业的招商积极性;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盛郑州市举办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重点组织好下半年的"广东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厦门第九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等9项大型招商活动。

8.印制巩义投资指南、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库,大力对外宣传。

9.严格执行《河南巩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的有关问题,实行"客商证"制度。

10.积极争取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促使外经贸企业的发展壮大。

11.积极组织各镇办参加国家、盛市组织的招商引资培训,提高一线招商工作人员的招商技能和本领,近期将组织参加省商务厅举办的招商引资培训班,10月份组织一次全市性外经贸知识培训班。

工作方案 篇2

公司总部、各子公司:

根据 的要求, 公司应于 年内办理完成 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公司关于开展清产核资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公司开展清产核资申报工作。

一、 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企业“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规模、结构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清查核实公司资产的真实情况 。 通过此次清产核资工作,建立规范的公司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财务管理程序,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二、清产核资对象及范围

公司及所有子公司。范围是上述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公司的负债、利润、所有者权益及经营状况。

申报内容包括:清产核资报告,会计报表、清产核资申报表。

三、工作安排

(一)公司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由 牵头。

(二)财务主导,指定专人对接,做好汇总工作。各中心安排专人配合财务管理中心完成。

(三)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清产核资申报表》的内容,按照各公司、分类清理出资产清单,由各公司财务人员主导据实进行填报。按照先易后难的方式进行填报,公司业务不涉及的表格不用填报。各公司《会计报表》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填报。

(四)在填报过程中发现有不清楚、有疑问的及时反馈到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经汇总后与水投公司资产管理部沟通后统一回复。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清产核资申报工作是 重要的工作,请各中心、各分子公司要认真对待,保证按要求、按质按量完成。

(二)子公司的资产清查工作由各子公司总经理负总责,每个公司要指派专人员参与此次工作,包括财务负责人员和资产清查人员。各公司于日前将资产清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到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三)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必须全方位清查,不留死角,查清有效资产,弄清权利归属,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三)此次公司清产核资时点为 年 月 日。希望 各子公司在 月 日前,将清产核资报告,会计报表、清产核资申报表上交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四)财务管理中心汇总后按时间要求报 公司资产财务部。

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8日。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 ……此处隐藏10324个字……查乡村干部走访联系群众是否取得成效(包括意见建议收集、台账建立、整改落实、限期答复等情况);

4、督查村“三务”公开工作是否即时,公开内容是否全面。

五、督查方式

1、入户询问。每次督查坚持深入一线、进村入户的方式,每个村走访5-10户农户。了解乡村干部走访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等情况。

2、电话抽查。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根据各村上报的电话号码,随机电访干部群众,掌握乡村干部入户情况及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并做好记录。

3、查看资料。查看各村各单位的会议记录、台账、乡村干部走访群众的相关记录,并核实其真实性。

4、查看“三务”公开栏

六、结果运用

督查情况将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未开展或开展不力,走过场、搞形式、覆盖面未达100%、群众对社会评价工作知晓率不高的村,要通报批评。同时,县社情民意中心反馈的电访结果中涉及农户打分低于90分的,扣该村20xx年年度目标考核5分,扣联系干部绩效奖200元/户;影响恶劣的,还要从严追究村“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责任。

工作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光雾山镇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审批程序,增强村民合法、合规、合理建房的意识,促进建设管理工作日常化、正规化、系统化,特拟定光雾山镇村民建房管理实施方案:

一、全镇建设管理等级范围划定

1、一级区域:铁炉坝坝内、麦子坪坝区内、彭家坝、黄角坝、大坝、“三边”(河边、路边、岩边)属于一级区域。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未完善前,禁止一切建设行为。

2、二级区域:光雾山集镇、桃园寺移民街、麦子坪坝区外、铁炉坝坝区外、普陀村聚居点、龙王村聚居点。

3、三级区域:白头滩村后坝里聚居点、白头滩村一社新房坝聚居点、白头滩村街道、大营村聚居点(大营里至学校片区)、岩房村聚居点、村道路及重要社道路两旁、学校方圆100m范围内。

4、四级区域:一、二、三级以外的区域。

二、必须遵守的相关法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对光雾山镇村民建房作出如下规定:

(一)对建房资格的规定

1、村民建房只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本社)范围内修建,不允许跨社修建(镇规划的移民安置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点、根据需要划定的村民聚居点除外)。如确需跨社、跨村修建,将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2、父母与子女分户的,父母必须随一个子女居住,不再申请建房;若只有一个子女且子女无房,由已成家子女所在家庭的户主提交建房申请。

3、入干户者一律不得申请占地建房。

1、严厉打击宅基地买卖行为凡将宅基地卖出者不再享有建房资格,包括卖出宅基地当时户口簿登记在册的所有家庭成员建房资格一律取消;?镇政府、村、社将不予办理买卖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包括证明、盖章;?按其它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存在违规违法建设行为,经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查处后,未按要求整改或执行的,取消其新建房屋资格。

6、对4、5项的说明:建房主体资格审核范围原则上包括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当时户口簿上所有成员。

(二)对面积的规定

7、每户每人占地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每户3人及3人以下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每户4人占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每户5人以上占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占用非耕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多占用不超过30平方米。

8、每户建筑面积按35?/人核定,其中:区域范围内有修建性详细规划,该规划经相关部门审核且经光雾山管理处认可的,其房屋建筑面积依照规划执行。

(三)对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的规定

9、建房户(新、改、扩建,拆房建房)必须与镇政府签定建房承诺,并缴纳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建房户有多处宅基地的,所涉及的所有旧房必须无条件全部拆除;若只有一处旧房且拆除新建的可不缴纳旧房拆除保证金。

10、缴纳类别:特殊区域内的建房户缴纳风貌保证金20000元,重点区域内缴纳10000元,其它区域缴纳5000元。旧房保证金为8000元。

11、缴纳方式: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交至光雾山镇政府帐户,并将相关单据交由镇财镇所和建设管理科备案。

12、退款事项:风貌保证金在房屋按规划和风貌要求建成,并经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旧房拆除保证金在房屋自定点放线之日起一年内,房屋按要求完工,所有旧房全部拆除后按规定退还。

(四)对处罚的规定

13、扣除保证金的事项:在建设过程中,若建房户未按规定的占地面积、建筑层高、建筑面积、外观风貌建设的,依据“两清”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未按要求修复(赔偿)道路、护坡、堡坎、花台、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按修复(赔偿)需用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和旧房拆除的(特殊情况酌情考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处罚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夜间或特殊时段未按规定停工、因施工恶意阻断交通等,按相关处罚规定扣除保证金;违反村规民约的,按规定扣除保证金。

14、所有建房户必须无条件服从规划和放线,不得私自调整房屋朝向和面积,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凡不服从镇政府规划和建设管理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按建设管理科出具的停工通知书、整改意见通知单停工拆除或整改;情节严重的交由市风管办、县国土局、住建局执法大队处理。

三、村民建房审批流程

1、户主提交申请。由建房户户口簿上的户主向本村民委员会提交建房申请(见申请书样本);

2、进行两次审核。由各村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建房申请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将村、社签署意见的建房申请、初审会议纪要、公示结果交镇政府。镇建设管理科和驻村干部对经过初审同意的建房申请进行实地查看并签署意见,填写《光雾山镇建设工程申报表》报镇党委会讨论。镇党委会按季度对建房申请进行审核。

3、完善相关手续。由镇政府负责办理建设、国土相关手续。建房户必须提交:村、社分别签署意见的建房申请、初审会议纪要、初审公示结果、通过镇党委会审核同意的《光雾山镇建设工程申报表》、建房承诺、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的户口薄、原住房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其它土地权属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一式三份。

4、定点放线。由镇建设管理科对拥有“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土地批准书的建房户定点放线,提供通用户型图及,明确风貌要求,并给予施工指导意见。

5、建设管理。按《光雾山镇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建设管理。

6、验收。由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房屋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建房户发放相关手续、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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