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用】工作方案模板六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方案 篇1一、目标
在组织机构、队伍能力、监管业务、内部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确保全省现场会顺利召开。
二、方法步骤
“点对点”业务指导分7个指导组,具体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建设7个方面的业务指导。
(一)综合管理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人教科、区县局负责监管所组织建设人员。
指导步骤:市局人教科与区县局人教股对食品药品监管所的阵地建设布局、内部管理制度、人员学习培训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
(二)食品生产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区县局食品生产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与区县局食品生产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食品生产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三)食品流通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区县食品流通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与区县局食品流通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食品流通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食品流通企业(小副食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四)餐饮服务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区县局餐饮服务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与区县局餐饮服务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餐饮服务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酒店、小餐饮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五)医疗器械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区县局医疗器械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与区县局医疗器械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医疗器械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医疗器械企业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六)药化生产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区县局药化生产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与区县局药化生产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药药化生产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药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七)药化市场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药化市场监管科、区县局药化市场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药化市场监管科与区县局药化市场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药化市场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药品经营店、化妆品经营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落实责任。各业务指导组要认真落实业务指导责任,进一步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监管档案,提升监管所人员监管业务能力。
(二)科学安排时间。各业务指导组在对监管所进行业务指导时,应与本科室日常检查、联片工作结合起来,合理安排指导时间。
(三)确保取得实效。各业务指导组应充分了解监管所监管工作开展现状,逐一对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确保指导工作取得实效。
工作方案 篇2为认真落实好县20xx年度全域旅游重点任务和县委关于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的要求,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xx年镇全域旅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为指导思想,按照“全域旅游”的发展战略,借助高铁时代的机遇,大力发展黄山东大门首驿的区位优势,壮大全镇旅游发展中基础设施好、景区完善、旅游影响力大的旅游点,围绕生态旅游规划为统揽,抓好镇全域旅游示范景点打造,上下联动,全面提升我镇旅游形象,努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镇。
二、突出重视
为大力发展我镇全域旅游,在思想上、行动上、观念上突出重视,大力促进我镇全域旅游的发展,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全镇重点项目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域旅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三、工作目标
为保障全域旅游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围绕项目排计划、定措施,强化责任抓落实,确保完成重点项目任务。
工作方案 篇3为做好20xx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切实减轻大病贫困患者和低保家庭、城乡特困扶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医疗包袱,现订定如下工作:
一、救助工具及标准
(一)对低保家庭、城乡特困扶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病患者,不设起步线,原则上对其昔时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实际自负部分给予适当的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以上救助工具先进行政策性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报销,剩余部分再进行慈善大病救助。
(二)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础生活花费支出低于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庭(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农村子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原则上对其昔时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报销后自负部分跨越3万元的给予适当的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三)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础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不解决转院手续的人员,原则上不列入救助范围。
二、资金滥觞
慈善大病救助资金从市慈善总会的善款中列支。
三、救助原则
(一)应助全助。要实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确保相符救助条件的家庭全部获得救助。
(二)公道公开。要严格依照公道公开的原则肯定救助工具、审定救助金额。救助工签字单和救助金额要列入村子(居)务公开和镇当局(街道做事处)政务公开范围,村子(居)委会、镇当局(街道做事处)应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收群众监督。同时,通过新闻媒体颁布慈善大病救助环境,接收社会监督。
四、实施法度模范
(一)镇(街道)民政办负责受理慈善大病救助申请,申请者填写《20xx年度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一式 2 份,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住院医疗费单据或居民大病保险单据及家庭收入证明。低保家庭、城乡特困扶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病患者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
(二)村子(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环境进行查询访问核实并公示,相符救助条件的,报镇当局(街道做事处)检察并公示。
(三)镇当局(街道做事处)进行检察,相符条件的,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审批。
(四)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审核,肯定救助工具,在XX时讯、电视台、XX市当局网站进行公示后,无贰言,审定和发 ……此处隐藏2434个字……p>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进。根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按照先无房、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户的要求,科学制定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以下简称“解困”)规划。
因地制宜,分类分户解决。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按照旧房维修,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等不同类型逐户解决。
先易后难,满足安全居住。根据经济安全实用、节地节能节村的要求,要先易后难,坚持低标准起步,广范围覆盖,以满足安全适用的居住要求。
节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新的住房后,应收回原宅基地,以防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方法程序
(一)解困对象
1、解困对象标准。解困对象,是生活在农村贫困线以下的下列人员,并属于居住在上世纪50年代前建造,不能保障安全的简易土窑洞、简陋土坯房的住房或房屋已经倒塌的无房户:
(1)经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户;
(2)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的农村低保边缘住房困难户;
(3)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
(4)经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确认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困难家庭,而子女有经济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住房困难的,不在此解决范围。
2、解困对象认定。认定农村住房解困对象,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查认定。
(2)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中的住房困难户,由县级建设部门审查认定。
(3)农村低保边缘和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认定。
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的农村住房困难户,不在此次解决的范围;已经规划在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村、整体移民搬迁村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在整村搬迁时一并解决;已经在残疾人危房改造中解决住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不再重复解决。今后,解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扶贫搬迁和残疾人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时,可适用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政策,但不能重复适用其他优惠政策。
(二)解困方式
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中,坚持个人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坚持旧房利用与新房建设相结合;坚持统一组织建设维与住户自行修缮相结合。解困工作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村庄整治、土地整理、村庄绿化结合起来,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残疾人住房改造,结合农村困难群众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修缮、置换或其它方式,做好解困工作。
1、新建住房。对没有住房或现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住房。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取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
3、修缮住房。对原住房已经严重破损,但修缮后还能使用的,可采取修缮原住房的方式解决。
4、置换住房。对于没有住房的,除采取新建住房外,还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的,安排没有住房的困难群众居住。
(三)解困要求
1、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可按困难群众户籍人口确定,一般控制在40—60平方米之间,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超标准建房的问题。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
2、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具体要求是:
(1)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2)修缮住房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选做墙壁维护,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3)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四)补助标准
在解困时,按《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14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500元,省级财政补助2600元,市政财补助1950元,县(市)财政补助1950元。对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中央财政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解困工作的摸底调查、建立档案工作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列支。省、市两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下达后,连同县的补助资金一并在银行专户储存管理,上年结余部分可滚动到下年继续使用,由县建设部门根据各乡(镇)、农村的工作进度,按照管理程序的规定拨付。
(五)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解困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长治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申请表》并提供户籍、住房和低保等证明材料。
2、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解困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进行评议,初定解困对象,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3、审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建设局、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核准上报。县级建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解困优惠政策,并按市里分配指标,分年、分批解决,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向市建设部门、民政部门申请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舆论宣传
建立长效、动态的解困工作机制与监管机制,建设完善公示制度、严密审核制度、透明资金拔付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解困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解困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业务培训,开展产权登记
要通过专家讲课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进一步适应农民建房由传统砖木结构向现代钢筋水泥结构转变的需要。开展农村住房产权登记培训,尽快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解困工作的逐步落实提供条件。
(三)搞好政策衔接,落实解困规划
理顺解困政策渠道,做好政策衔接工作,避免重复补助。积极组织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住房困难情况,建立住房解困档案,扎实搞好前期工作,实事求是、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解困年度计划。
五、资金使用管理。
农户改造竣工后,乡镇根据改造建设情况各种档案资料、申请审批程序和完备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按规定财政部门拨付乡(镇),乡(镇)以一折通的方式拨付到改造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