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疫情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疫情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1一、总体要求
第一条根据《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甘肃省联防联控机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组生活物应急保障预案》、《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及县委、县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应急保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发生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类、方便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三条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县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专责组统筹协调全县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商务部门牵头负责,发改、民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应工作。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压实部门、单位、市场主体责任。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政企之间协同联动,按照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级别,根据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性质、程度和影响范围,由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市场主体,政府调控。发挥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仓储物流企业配置资源、保障供应的主体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统筹协调、统一调度作用,形成市场和政府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
(四)平急兼顾,随时应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场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市场运行情况,加强预判预警。建立健全应急保供体系,强化政府储备平时调节和应急调控功能,做好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应急准备。
第四条依据《庆阳市商务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划分为市级(Ⅰ级)、县(区)级(Ⅱ级)和乡镇级(Ⅲ级)三级。
(一)Ⅰ级市场异常波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人口超过50万以上县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县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二)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1、县城所在地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三)Ⅲ级市场异常波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1个乡镇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县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专责组:
组长:张涛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夏设铭县商务局局长
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完善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策略、措施和建议;承担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单位职能,研究制定本单位(系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职责、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增强应急能力,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响应、果断决策和有效处置。
认真贯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加强部门信息沟通与协作联动,及时安排部署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报告有关工作进展,督导检查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完善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的策略、措施和建议;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健全冷链物流体系、拓宽多元进口渠道。组织指导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强货源组织、加大采购力度、适当增加库存,保障市场供应稳定。
县发改局: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组织实施粮(米、面)油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粮油应急供应保障预案,必要时负责向上级申请调用国家及地方储备粮。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慈善机构、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规范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管理。打击借疫情开展非法募捐活动。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县交通局: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管理工作,落实政策规定的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免费停靠、优先通行措施,畅通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生活物资运输便捷高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障市场平稳运行。督促有关企业做好生活物资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八条商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奶制品、饮用水、方便食品等重点生活物资、道路运输通行等情况的监测。定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和销售、价格变化、道路通行等情况。
各级各部门应通过监测市场运行情况,科学分析、综合研判,评价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的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性质、程度和影响范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发出预警。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进行。
四、信息报告
第九条大型批发市场、粮油直营店、商场超市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要在1小时内向县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县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联合对市场异常波动进行综合评估,研判市场异常波动的严重性、紧迫性和变化趋势,确定市场异常波动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条核实为乡镇级(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商务、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要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通报相关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核实为县级(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商务部门要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级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周边地区相关部门通报。
核实为市级 ……此处隐藏18671个字……p>
(2)维持现场秩序。
(3)做好现场安保,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域,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隔离区域。
8.临床科室职责:上报突发应急救治事件给医务科,并及时做好科内、院内、院前应急救治工作,做好相关消毒隔离工作,协助调查和执行监测、控制措施。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规范诊疗流程。
医疗机构要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做好“六严格”、“三详细两告知”,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来院就诊的门急诊患者,应全部进行预检分诊,详细问明病情与流行病学史,对非高风险人群按正常的诊疗程序就诊,对于需门诊或住院处置的高风险人群,应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开展必要的检验检查,对于需转运处置的患者,做好信息登记,报告上级,转运前就地隔离,严禁疑似或确诊等需要管控人员自行转诊。
(二)应急报告。
1.临床科室一旦发现高危患者需要应急手术时,立即上报医务科科长和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
2.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将初步调查情况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
3.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工作。
4.由医务科向桂林市七星区卫健局和市疾控中心报告现场情况。
(三)应急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应各司其职,遵循“边救治、边调查、边控制、妥善处置”的基本原则,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采取医院感染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同时根据调查情况,及时34调整控制措施。严格落实院感防控要求,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要求,规范相应做好个人防护,落实“三防”融合理念,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做到院内新冠零感染。医务人员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正确合理使用医用外科和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隔离衣或防护服,做好医用防护口罩适用性测试和密合性测试,做好个人防护。
1、保障急危重患者的救治在门诊、住院区、手术室等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缓冲区或过度病房,用于流行病学史不明确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的治疗。
2、保障重点患者住院治疗设立病房缓冲区和过渡病房对孕产妇、恶性肿瘤、急诊手术等重症或特殊患者,按患者病情紧急程度妥善安排住院
3、保障高危患者手术服务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进行手术风险评估建立高危患者手术应急机制,对急需手术治疗的患者,尽快评估手术感染风险,通过设置负压或感染手术间、缓冲病房、提升医护人员防护等级措施,及妥善做好应急救治工作。对超出本院实际医疗技术水平的高危重患者,积极进行科内、院内及院前救治,及时转诊上级医疗机构救治,
4、医疗救治活动后,对相关工作区域内诊疗用品、医疗设备、环境物表等进行终末消毒;若收治的患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应立即上报七星区卫健委,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调情防控要求封闭相关病区、区域以至全院,做好相关人员的管控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后续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工作。
四、预案终止
事件的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被消除,根据评估结果决定预案终止响应。
五、责任与奖惩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疫情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12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发挥医用物资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物资调拨发放,创新监督机制。为切实压实疫情防控物资工作责任,确保物尽其用,提高疫情防控物资调拨发放透明度,确保医疗防护资源在疫情一线使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后勤保障组按照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机构预检分诊、留观病人、核酸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等工作的物资保障;做好市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工作督导,重点场所人员防护(如学校和市直属教育机构),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保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督导组以及执行特殊任务中的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市卫健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测温枪、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的使用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
4、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监督。
三、工作分工
1、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防控物资采购工作在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议定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2、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发放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市卫健委机关专门库房,经后勤保障组同意后,由樊学军、崔国卿和杨丽琴共同负责防控物资出入库、调配、发放工作。医用设备经刘浩副主任和医政科统一调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种物资出入库手续。
3、防控物资合同签订、账目结算工作。由赵文亮副主任和皇甫鹏负责购置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签署;由财务科及时拨付防控物资购置费用。
四、防控物资调配范围
1、疫情防控医用设备。全部调配到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用于传染病防治中检测检验工作。
2、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护目镜等高标准防护物资。用于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市内各医疗机构一线疫情防护人员、预检分诊人员、留观病房工作人员;疾控中心、第四医院等各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调人员、消杀人员;定点隔离酒店接触发热病人人员,市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督导人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工作督导组;其他需要高标准防护使用。
3、医用外科口罩、一般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消杀用品等一般防护物资。用于市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使用;其他疫情防护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