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工作方案汇总5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方案 篇1为做好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的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制等原则,选准配优机关党委领导班子,不断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振兴城乡建设、服务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
第二届建委机关党委拟设委员7名,其中机关党委书记1名(由委党组成员兼任),专职副书记1名,兼职委员5名。
(二)任职条件
建委机关党委委员必须模范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党性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作风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
业务熟。与时俱进,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城乡建设工作。
品德好。坚持公道正派,勤政廉洁,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委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学杰
成 员:周喜波、骆进、曾怀宇、周清华、周国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喜波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委机关党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后,要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内选举工作有关文件等。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起草党员大会有关文件,为选举工作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组织保障。
(二)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建委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各支部(总支、联合支部)根据机关党委委员任职条件,充分酝酿,分别推荐8名,报委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确定预备人选。委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根据各支部推荐的初步人选名单及工作实际等进行考核,按差额选举的比例要求,提出新一届委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8名,经委党组同意后,报市直机关工委考察、备案。
(四)选举委员、书记、副书记。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准的委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委机关党委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产生。
(五)报批及总结。换届结束后,委机关党委委员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委机关党委兼职书记、专职副书记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五、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召开市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主要议程是:
报告工作。宣读选举办法;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选举委员。宣读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进行正式选举。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机关党委委员。
选举书记、副书记。由当选的新一届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对其他委员分工。
总结。由委党组书记作总结讲话。
六、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要在委党组的领导下,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二)科学运作。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实施,严格按程序办事,规范操作,严明纪律,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工作方案 篇2为了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建立有效的教师考评机制,为教师聘用提供有力依据,根据市教育局教师考核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教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考评工作要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激活学校用人机制,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宗旨,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按照统一、严密、稳妥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考核的范围及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一线教师和行政教学辅助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视为本学期考核不合格,或不参与考核:
1.本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三分之一工作日(含三分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2.本学期内办退休或退养手续的,不参与考核。
三.考核的内容及方式
(一)教师考核工作
考核注重教师德、能、勤、绩、研等方面,包括职业道德、学科基础知识测试、课时评定、教学质量、教科研活动、劳动纪律和额外工作量加分等7项考核内容。
根据各项考核特点,分别采取加分制、扣分制和相对比例分制等办法计分。除课时评定和额外工作量加分项目外,每项满分为100分。1-6各项权重分别为0.1、0.2、0.2、0.3、0.1、0.1,考核总分为100分。
1、职业道德(权重0.1)
根据学校职业道德考核方案,由各学年组成测试考评小组,按照教师十不准要求的规定,实施扣分制,出现该学年度内,有违反如下1—5条规定者每项每次扣5分,有违反6—10条规定者每项每次扣10分。
1).不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不做影响团结的事,不做影响学校声誉以及有损于教师形象的事;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去做,不迟到、不早退,不搞自由主义;
3).不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以及玩游戏;
4).不酒后进入校园,不在办公室教室吸烟;
5).不在课堂、会场使用手机,不在走廊喧哗;
6).不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不斥责学生家长,不向家长索要礼品、钱财;
8).不推销、滥印教辅材料,不擅自向学生收取费用;
9). 不私自开办辅导班,不在他人开办的辅导班教学;
10).不动员学生参加他人开办的收费补习班、辅导班。
……此处隐藏1286个字……新岗位的要求,努力做好新岗位的工作。在轮岗工作中的表现作为考核、评价、使用时的重要依据。
工作方案 篇4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导。教师授课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提供依据;为科学地计发课酬提供依据;为有效地实施对课堂教学过程的监控提供依据;为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业务培训提供依据。
二、评价对象
承担教学任务的广东商学院在编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教师)均是评价对象。
三、评价内容
1、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对同时担任理论课教学和实验课教学的教师,或同一门课中既有理论课教学又有实验课教学的教师,应分别进行理论课评价与实验课评价,再以理论课计划课时和实验课计划课时占总计划课时的比重为权重计算受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得分。该项评价于每学期结课前2周进行。
2、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该项评价于每学年第2学期结课前1周进行。
3、综合评价。由"课堂教学质量得分×0.75+教学、教改与教学研究成果得分×0.25"计算出受评教师教学工作综合得分。该项评价于次学年第1周进行。
4、体育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内容另行规定。
四、评价机构
成立校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简称评价办,设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对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教学院系部成立"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简称评价小组),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和领导。由评价小组委派2-3人任评价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前,校评价办要对评价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各教学院系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评价前的动员与教育。
五、评价程序
1、学生填写评价问卷前,评价员应向学生解释各项评价指标的确切内涵,并要求学生认真、客观、公正地填写评价问卷。评价者应随机抽取有关受评教师的有效问卷不少于30份作为统计样本。有效问卷少于30份的,一般应重新进行评价。
2、评价员收回学生问卷后,应当场用专用袋密封与签署评价员姓名。该单位教学秘书应于结课前1周将密封好的问卷交校评价办。
3、评价问卷由校评价办统一进行计算机处理,计算出每位受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单项分和总分。再以教学院系部为单位,按总分高低顺序(若得分相同,开新课、新开课优先)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得分统计表",次学年第1周返各教学院系部公布。
4、受评教师于每学年第2学期结课前1周填写"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评价小组对其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按"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计分表"(见附件4)的要求打分,再按得分高低顺序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得分统计表"(见附件5)。该表应在本单位的范围内公示。
5、评价小组根据两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得分和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分计算受评教师综合得分。综合得分=该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平均得分×0.75+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得分×0.25。再按综合评分的高低顺序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得分统计表"与按预定比例提出本单位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所提候选人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科研工作量),并公示。如无异议,由该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受评教师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本单位评价小组投诉。若不服评价小组裁决,可向校评价办投诉。
六、评价结果使用
1、赋予课堂教学质量得分适当的权重计算教师课酬。
2、以综合评分为根据评定各级教学优秀奖。
3、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低于60分者,由教务处亮红牌,暂停其上课资格一个学期,一学期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重新确认其上课资格;被亮红牌后一年内,不予受理其晋升职称的申请,不得评选任何先进;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低于75分者,由教务处亮黄牌,院系部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找其谈话,次学期的授课时数应限制在每周6学时以内;课堂教学质量评分高于(含)90分者,每学期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各教学院系部及时总结其经验并加以推广。
工作方案 篇5一、资产清查目标
通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搞清我校资产的真实情况,全面摸清家底。建立我校资产管理有效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的资产管理清晰,责任明确。
二、资产清查范围
凡单价在500元以上的设备、软件等资产;或单价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可使用一年以上的设备、家俱、图书资料等均在本次清查范围内。
三、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
(一)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由我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并组织。
(二)各单位在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并严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程序,做好自查工作。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选派工作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复查、统计。
四、资产清查实施阶段具体步骤
(一)自查
各系部、处室根据自身现有状况按照学校发给各单位的资产申报表格式进行自查登记,不留死角。如有报废经审批填报废表。
(二)核查
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时间进度见《关于开展学校资产清查的通知》)将自查情况经本部门资产清查小组组长、成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学校后勤管理处。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成校资产清查组,派专人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部门要及时整改。
(三)整改
(1)根据我校历史原因和现有资产管理现状,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
(2)对在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和暴露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学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
五、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1、端正态度,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我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分管领导负全责,认真组织清查、汇总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2、认真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的使用、管理状况
对全校占有和使用的资产进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我校资产现状,账账相对,账实相对,确保账物相符。
3、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资产管理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4、严肃工作要求
各职能部门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本着客观、务实的态度,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真实、完整的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六、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