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必备】工作方案模板集合七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方案 篇1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赊销产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的推行,企业应收账款数额明显增多,应收账款的清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重要的问题。
近几年来,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一直居高不下,甚至越清越多。
有的应收款项已占企业总资产的40%以上,大大超出了企业的承受能力,企业的财务风险很大。
随着施工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应收账款的绝对数也越来越大。
但应收账款额应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一般占施工企业产值的12%以下比较合理。
应收账款额是动态的,如果应收账款数年没有变化,就会变成呆账,形成坏账损失,从而吞蚀以前年度形成的利润。
一、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
笔者在这里主要讲企业非正常的应收账款。
所谓非正常的应收账款是超过企业承受能力,被对方恶意拖欠、账龄超过三年以上的那部份应收账款。
它的形成有多种原因,但主要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种。
从主观原因来讲企业内部管理不善是造成应收账款上升的重要原因。
例如,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存在“只管干、不管钱”的现象。
应收账款催收责任不明确,认为应收账款只是财务人员的事情,未与经济效益挂钩,加之结算不及时,竣工资料不齐全不完善等,导致了该完的项目一拖再拖,该收回的钱长时间收不回来。
不仅严重影响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而且会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
因此,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清欠,已经成为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从客观原因讲,主要是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僧多粥少”。
部分发包单位在招投标文件中单方面提出了许多苛刻的不合理条款,而建筑施工企业由于饥不择食,只能违心地接收发包单位的这些不合理、苛刻的条款。
如发包单位要求施工企业交纳大额履约保证金,高达百分之几十的垫资,否则就不能中标。
中标后又要求施工单位高价购买其指定的施工材料,使用其指定的分包单位等等。
这些因素都将引起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的不合理增加。
二、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应采取的措施
施工企业在种种不利的市场环境条件下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及时收回自己理应所得的工程款而不至于形成“坏账损失”。
(一)成立清欠部门,加大监控力度
首先,成立清欠部门作为清理应收账款的专门机构。
其次,要编制“应收账款动态表”“清理清收外欠工程款台账”以及“工程动态评审表”等,以有利于全面掌握单位应收款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和难点,以便卓有成效地降低施工单位的应收账款数额。
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加强应收款项回收的监控,随时掌握应收款项的动态,以便采取相应对策。
最后,根据不同的逾期账款安排专门人员采用不同的催收方式,如发函、电话催收、派专人前去催收,必要时还应该采用签订还款协议书或借助法律手段向法院起诉等,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制订相应的应收款项管理,减少坏账损失
为规避企业财务风险,减少坏账损失,企业应制订相应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要建立审批制度,明确责任人,落实催收责任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控制盲目交付履约保证金。对于垫资和拖欠工程款的同样要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把催收的主要责任落实到项目部并与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经济分配挂钩。此外,还要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促使有关责任人加大催收力度,确保应收款项资金的及时回笼。
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新增应收款以预防为主
在施工过程中,改变过去“只管干活,不管要钱”的作法,对整个工程项目落实责任人,确定资金回收率,并作为经济责任制办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实行奖罚并举。
具体做法是:
(1)在适用范围上,主要适用于新开工工程项目,新接的作业项目和新签订合同的对外提供劳务。
(2)责任人员应是工程项目经理或负责工程项目、对外作业和对外提供劳务的行政负责人。
(3)责任范围应是对该项目开工前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及施工过程中的形象进度和保修期结束后的工程尾款的回收。
(4)根据责任人员所负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视其绩效进行奖罚兑现。
2、对已发生的正常应收账款的清理
根据不同情况,有区别、有重点地开展清欠工作。
对那些生产经营正常,有偿债能力的单位要加强联系,紧盯不放,力争尽快收回资金。对生产经营虽然正常,但因资金暂时困难,不能一次或在短期内偿清债务的单位,要与他们协商,通过签订还款计划或分期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时间和最后期限,制定违约责任,增强对债务单位的约束力。
3、对不能正常收回的应收账款,要加大清欠力度,采取不同的措施强行收回
(1)对债务单位已不能正常生产,全部收回资金可能性较小的应收账款,可采取让利清收的办法
让利清收应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一是必须摸清债务单位的真实情况,经分析确认,实属不可以全部收回的应收账款事项才能让利。
二是要充分考虑让利损失对企业的影响及承受能力。
三是让利比率要得当、可行。
四是让利事项要报经单位领导批准。
(2)对债务单位已不能正常生产或停止生产的应收账款,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清理回收。
但要慎重采用这种方法。
(3)对那些虽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但对归还欠款不重视,不积极,并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的债务单位,采取诉讼方式,以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4、对挂账多年,经多次清收无动态,即将成为坏账、呆账的不良应收账款,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清账提成的办法来促进资金回收,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企业在实行清账提成办法时,要制定操作细则,并掌握以下原则:
(1)实行清账提成的应收账款应是收款难度大,清理费用高,即将成为坏账、呆账的应收账款事项。
(2)清账提成人员可以是本企业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及职工家属。
(3)清账提成的比例应按其难易程度和数额大小分出若干档次,以调动其积极性。
5、若欠款单位确实遇到暂时的困难,经努力还可东山再起,对欠款企业要帮助其渡过难关,以便收回账款。
工作方案 篇2一、组织机构
< ……此处隐藏6899个字……一)机构建设。1、土地登记机关符合法定要求。乡镇政府及其部门、各类开发区等政府派出机构、其他非法定机关不直接办理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2、土地登记机构符合业务要求。国土局行政审批科作为全县统一的土地登记机构,土地登记业务由地籍管理业务部门统一管理。
3、土地登记人员适应业务需求。通过培训、考核,确保数量适当,能够满足土地登记业务需求,持有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书,相对稳定的土地登记队伍。
(二)制度建设。
1、土地登记各项制度健全。包括:土地登记岗位职责、土地登记服务承诺制度、土地登记持证上岗制度、土地登记内部会审制度、土地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土地登记信息公开查询制度、土地登记自我举证制度、土地登记过错问责制度、土地登记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土地调查登记代理制度等。
2、土地登记各项制度成册。起草完善、收集整理各项土地登记制度并汇编成册,便于日常土地登记中对照使用。
3、土地登记各项制度落实。通过培训、考核,使用土地登记相关人员对各项土地登记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并在实际工作中全面执行。
(三)业务建设。
1、制定土地登记业务规范。区分不同土地登记类型,制定土地登记业务规范,内容包括“办理依据、申请主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审核内容、询问笔录、收费标准等,并汇编成土地登记工作人员手册。
2、严格规范土地登记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对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补件要求;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书面凭证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依法依规办理土地登记。做到办理程序合法,权属认定正确,杜绝发生违规登记或者错误登记的情况。
4、正确使用土地登记表卡证。土地登记表卡证符合国家规定格式,内容填写正确、规范、无遗漏。
5、及时整理土地登记档案。档案资料收集齐全,档案编号编写正确,档案存放符合规定,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内容一致、顺序规范。
(四)技术支撑。
1、数字化土地调查成果全面支撑。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实现1:10000比例尺数字化土地调查成果全面支撑;各类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实现城乡统一坐标系1:500比例尺数字化地籍调查成果全面支撑。
2、数字化土地调查成果全面更新。建立数字化土地调查成果更新机制,实现调查成果及时有效更新,确保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势性,有效保障土地登记办理质量,提高土地登记办理速度。
3、地籍信息系统平全面升级。对目前使用的地籍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更新升级,实现城乡一体、图属一体的地籍信息系统进行土地登记,系统功能齐全,统计分析准确,数据维护便捷,能满足土地登记和地籍管理的需要。
4、土地登记电子档案全面完善。能满足土地登记信息查询需要,方便土地登记档案查询。
(五)服务体系建设。
1、土地登记各项制度和业务规范对外公示。通过国土资源网站、办事大厅触摸屏、用户办事指南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和方法公示土地登记各项制度和业务规范。
2、土地登记信息实现查询与共享。通过系统更新升级,实现内部局域网与互联网信息交换发布,方便土地权利人通过网络查询土地登记办理信息,实现省市县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3、土地登记办理时限实现再提速。在确保登记质量前提下,通过整合公共资源、调整人员设备、简化审批程序、再造办事流程,实现土地登记再提速。
4、土地登记受理设立统一的服务场所。辖区国土所(分局)办事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国土窗口为土地登记受理服务场所,做到环境整洁、设备齐全,土地登记人员服务热情、办事高效。
三、工作安排及责任单位
我县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分两年实施,于20xx年底完成考核。
20xx年3月底,完成《县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xx年4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xx年5月-20xx年6月,完成城乡1:500数字地籍调查 (先期启动乡镇点所在地) ,建成图属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规划地籍科,协助单位:行政审批科)。
20xx年4月-6月,完成土地登记岗位职责、土地登记服务承诺制度等10项制度及土地登记标准化业务规范文本初稿起草,7月装订成册。(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xx年4月-7月,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完成对往年已经办理土地登记情况的全面检查、整改。(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xx年5月,制定并启用补充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书,不予受理决定书。(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各国土所、分局)。
20xx年6月,各国土所启用受理凭证,明确办结时限。(责任单位:规划地籍科、各国土所、分局)。
20xx年8月,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业务培训。(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xx年10月,实现土地登记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速。(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各所、分局)。
20xx年底前,建立健全数字化地籍调查成果更新机制,实现变更成果即时更新。(责任单位:规划地籍科)。
20xx年一季度,完成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升级,实现内部局域网与互联网信息交换发布,方便土地权利人通过网络查询土地登记办理信息,实现省市县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责任单位:规划地籍科)。
加快土地登记受理统一服务场所建设和土地登记人员的教育管理。(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各国土所、分局)。
20xx年7月,对照《省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并打分。(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规划地籍科)。
20xx年8月,完成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规划地籍科)。
20xx年9月中旬,完成《县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总结报告》和考核申请,提交市局。(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xx年10月,通过市局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行政审批科、规划地籍科、各国土所(分局)为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具体工作由行政审批科负责牵头、协调,确保我县土地登记规划化建设有序推进。
(二)统一思想认识。土地登记是土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地籍管理的核心,局属各部门、各国土所(分局)和全体人员要站在保护权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是深入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提高土地登记水平的有效途径和迫切需要,以义不容辞的责任心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三)落实目标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方案部署,深入研究,周密安排,分解落实到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务必使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圆满完成,确保我县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顺利通过市局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