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邀请函集锦七篇
邀请函是商务礼仪与世俗礼仪的其中一部分。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邀请函,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邀请函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邀请函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邀请函 篇1尊敬的xxx:
兹定于x20xx年xx月xx日(星期x)上午9时—— 时在xx经济开发区xx集团分公司大会堂举办xx集团分公司开业剪彩仪式。届时将邀请多位商业资深人士、总公司领导、相关政府官员及所有对本公司有过贡献和支持的单位和个人莅临指导。
我们将诚挚欢迎您的光临。
邀请单位:xx集团分公司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20xx年xx月xx号
企业邀请函 篇2致 先生:
吉祥随春到,福瑞临门来;深圳市浩达伟业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硕果累累、捷报频传,20xx即将开创新的征程;我们深知公司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离不开您的合作与支持,我们所取得的成绩中有您的辛勤工作、鼎力协助、久久联合;在新的一年里,我们愿意与您一起大展宏图、分享喜悦;
辞旧岁相聚庆功宴宾朋满座,迎新春同谱梦想曲再创佳绩。 借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感谢大家一年来的合作与支持,促进沟通、交流彼此、增进合作,我司定于20xx年1月 日(农历腊月 )在 饭店(地址: ) ……此处隐藏838个字……4月15日在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举办的《辽海讲坛》·法律讲座。
民法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基本法之一,对于我们每一个人均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人的一生无时无刻不处在民事法律关系之中。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生活在民法中》,主讲嘉宾是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牟瑞瑾老师。
通过此次讲座,您可以更多地了解、掌握民法,正确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期《辽海讲坛》·法律讲座是由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承办。
《辽海讲坛》·法律讲座是在辽宁省委宣传部指导下,由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具有公益性、社会化教育活动。
20xx年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成功申办十场《辽海讲坛》法律专题讲座,并邀请到辽宁省人力资源厅的领导、市司法局的领导、省内高校的教授以及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作为主讲嘉宾,相信一定会为辽沈广大市民带来丰盛的法律知识大餐。
特此,诚挚地期待着您的积极支持与参与!
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第二期法律讲座安排
主 题: 《生活在民法中》
主讲嘉宾: 牟瑞瑾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副教授
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5日(星期日) 9:00--11:00
讲座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二层
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咖啡厅
主办单位: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报名方式: 为保证讲座秩序,参加人员需提前报名
联系方式: 62660688转8008 周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