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授权委托书15篇
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被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在现在社会,接触并使用委托书的人越来越多,来参考自己需要的委托书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证授权委托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证授权委托书1一、授权委托书公证流程
1、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受理。符合公证申请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审查。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
4、出证。经审查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申请事项,公证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5、签收回执。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发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证书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二、授权委托公证注意事项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 ……此处隐藏6125个字……/p>
五、基于委托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属性,委托书中不能有“不可撤销的委托”等与单方法律行为特征不符的条款;特殊情况,委托人和受托人可考虑签署委托合同。
六、无论委托书由委托人本人提供或申请由公证处代书,委托人均需在确认委托书全部内容之后方可签名;委托人一旦在委托书上签名,即表明委托人对委托书的内容均予以认可。
七、委托书公证书副本的制作份数请于申请时提出,不补作副本。
八、委托书建议由委托人或受托人领取,由他人代领的请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风险。
九、委托书经公证并领取之后,因委托书文字及内容有误、有遗漏、有歧义或有关部门认为不能正常使用的均由委托人本人自行负责,本处不予修改。
十、委托人需终止或变更受托人的代理权的,委托人须收回全部委托书公证书原件后再另行申请办—理相关公证。
十一、请妥善保管、使用自己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注意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十二、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书公证书时,应具有合法的目的、出具有效的、真实的证件材料。对欲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假冒他人或使用虚假的证件的不法分子,本处一经发现即拒绝办—理并没收相关材料、移送相关执法机关。
本委托人已经认真阅读并认同了上述《委托书公证告知书》的全部内容,本委托人保证:本人的意思表示及所提供材料均系真实;本委托人对委托的法律意义均已明确;本委托人对受托人完全信任;本委托人对本人在公证员面前所签署的委托书的内容均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和补充。
授权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