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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

时间:2023-05-08 17:35:30
项目建议书汇总五篇

项目建议书汇总五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建议书,建议书是面对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提建议时使用的一种书面材料,具有较强的文本性特点。建议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建议书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建议书 篇1

定义及作用

定义: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报告,是由项目投资方向其主管部门上报的文件,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的战略、市场和销售、规模、选址、物料供应、工艺、组织和定员、投资、效益、风险等,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目前广泛应用于项目的国家立项审批工作中。

项目建议书通常是在项目早期使用,由于项目条件还不够成熟,仅有规划意见书,对项目的具体建设方案还不明晰,市政、环保、交通等专业咨询意见尚未办理。项目建议书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也比较粗,投资误差为±30%左右。对于大中型项目,有的工艺技术复杂,涉及面广,协调量大的项目,还要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项目建议书的主要附件之一。

作用: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国家选择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基本情况的汇总,可以减少项目选择的盲目性,是国家选择和审批项目的依据,也是制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涉及利用外资的项目,只有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才可以开展对外 ……此处隐藏8083个字……它房地产开发项目,按下列权限审批:

(1)非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属于新开发区内的项目和危旧房改造小区内非配套的大型公建项目,由市计委、市建委审批;属于危旧房改造小区内住宅及相应配套项目,由区、县计委审批。

(2)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由市计委审批。

(二)申报渠道

需国家计委审批的项目申报渠道

(1)地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项目,如需报国家计委审批,开发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项目建议书报送市计委(建委),经初审后,由市计委上报国家计委审批。

(2)中央在京单位(含部队)所属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开发公司的主管部门直接报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审批项目之前涉及北京市规划等有关方面问题,由市计委(建委)按北京市的有关程序协助办理。

需市计委审批项目的申报渠道总的原则是,由具有在京房地产开发资格的企业按隶属关系上报。

(1)市属单位的公司,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2)区(县)属公司,由区(县)计委上报。

(3)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公司若其组成单位中有地方企业,可由地方企业按上述渠道上报;若组成单位中没有地方企业,则由项目所在地区(县)计委上报。

四、项目建议书批准之后的主要工作

选定建设地址,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做规划设计方案。

落实筹措资金方案。落实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雨污水排放、电信等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落实主要原材料、燃产的供应。

落实环保、劳保、卫生防疫、节能、消防措施。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名称预登记。

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分析。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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