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修改的通知3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修改的通知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修改的通知 篇1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从五月一日开始实行夏时制作息时间,现将夏时制作息时间通知如下:
一、上午
上午作息时间不变。
二、下午
自己来园接送的'家长请于9月10日(星期四)12:00前到幼儿园接孩子回家;乘坐校车幼儿的家长请按跟车老师指定的时间到接送点接孩子。谢谢配合!
1、第五小节上课时间14:00----14:50。
2、第六小节上课时间15:00----15:50。
3、第七小节上课时间16:00----16:50。
4、第八小节上课时间17:00----17:50。
20xx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8日,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12日。各校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三、晚上
1、第九小节上课时间19:00----19:50。
2、第十小节上课时间20:00----20:50结束。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学生班级和教工,按照学校规定作好各项工作安排,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调整上、下课时间。
修改的通知 篇2
各处(室)、系(部/院):
“清明”节后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下班时间为17:30。
教学安排如下:
下午:第五小节 14:00—14:45
第六小节 14:55—15:40
大课间 15:40—16:00
第七、八小节 16:00—17:30
晚上:第九小节 18:30—19:15
第十小节 19:25—20:10
第十一小节 20:20—21:05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到学生和教职员工,确保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办公室
20xx年4月2日
修改的通知 篇3
各学院:
一、清明节教学安排
根据学校《关于20xx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实际,现对20xx年清明节期间本科教学做如下安排:
1、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
2、原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的课程请任课教师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补课,学院须将清明节教师调课信息录入调停课系统。
二、夏季作息时间调整
根据校历安排,4月4日(周一)起开始实行夏季作息时间,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教师和学生按夏季作息时间安排好各项教学活动。
具体作息时间如下:
1、上午作息时间不变;
2、下午5,6节:14:30-16:20;7,8节:16:30-18:20;
3、晚上9,10节:19:30-21:20。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xx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