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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

时间:2023-05-30 11:55:14
有关培训通知4篇

有关培训通知4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通知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培训通知 篇1

各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县安监局20xx年4号便函通知要求,全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今后公司所有新招人员和在职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具体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一、安全培训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 ……此处隐藏2587个字……体时间以院校通知为准):

第一阶段(院校集中培训):9月6日—30日(9月6日报到)

第二阶段(县市组织跟岗培训):10月8日—11月30日

第三阶段(院校集中培训):12月

2、培训地点:全省有关师范专业院校(各县市对应承训院校详见附件3)

3、参训对象:20xx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中非师范专业教师,无故不得请假,特殊原因请假由当地教育部门出示请假说明。

4、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参训人员报送模版要求将《20xx年新招录教师(非师范专业)岗位技能培训参训学员信息汇总统计表》(见附件4学员报送模板)Excel电子表格于8月19日前报省教育厅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凤虎,肖燕,电话:027—87325762,;

项目办邮箱:。

三、新任教师学科网络培训(项目编号:C002)

新任教师学科网络培训着重于新录用教师学科专业培训,对我省20xx年度所有新招录教师开展80学时开放式远程培训,培训学科为小学、初中共计22个学科。

培训事宜由项目承训单位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新录用教师培训工作。要安排教师、人事部门专人负责做好新录用教师参训的通知联络、组织协调、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每位新教师按要求按时参加,圆满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各项目实施所需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由省教育厅统筹解决,参训对象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暂未明确具体单位的,待确定岗位后由所在单位报销),不得向参训学员另外收取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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