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卫生通知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通知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卫生通知 篇1为进一步深化“大调解”工作,全面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根据上级安排,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现将做好20xx年卫生系统“大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大调解”工作的领导
县卫生局调整充实卫生系统“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副局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党委办、医政股、疾控股、审批股、人事股、规划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局党委书记负责,领导小组在局办公室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大调解”工作。同时,为完成工作任务提供必要时的经费保障。
二、明确任务,切实做好”大调解”工作
(一)开展涉稳矛盾纠纷“清仓行动”。坚持每月和重大节日、敏感时点对卫生系统内的矛盾纠纷排查、梳理制度,分析、研判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按照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涉稳矛盾纠纷“清仓行动”的通知》(矛调〔20xx〕1号)文件要求,切实开展涉稳矛盾纠纷“清仓行动”,全面掌握卫生系统内矛盾纠纷排查、研判、调处、化解动态,攻坚化解突出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特别是地名卫生院改制撤 ……此处隐藏1395个字……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卫生监督检测职责,对于监督检测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具体措施及时予以解决。要及时受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投诉举报,并积极稳妥处理,全力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二、严格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要求
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督导检查,组织对全镇各类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一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水质消毒、水质监测、突发饮用水污染应急措施、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等情况,要求对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供水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消除饮用水污染隐患。同时,要督促供水单位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自身的卫生管理,保证饮用水符合卫生要求。
三、做好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镇卫生院要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二次供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监测频次。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工作。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
四、加强对农村简易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监督指导
农村简易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点水质受此次强降雨过程影响最大,加之卫生设施薄弱,存在安全隐患较多,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教会村民因地制宜,用简单易行的方法进行饮用水消毒。加强对农村简易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卫生监督、指导和服务,各村(居)要及时组织人员对当地简易供水和农村水井、池塘、山泉等水源的巡查,切实做好水源卫生防护、供水设施的维护和水质定期消毒等管理工作,并协助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开展应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