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借条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在处理事务上需要使用借条的情况越来越多,借条通常是指借一些钱了以后按期归还和借钱数额的凭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或者违约。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借条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最新个人借条,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个人借条1个人借条范本示例
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____元整。
预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 l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立据借款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身分证字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最新个人借条2因个人财务能力有限,购房需要资金,特向___先生/女士借款¥___万元,大写___人民币。
借 ……此处隐藏626个字……明了偿还日期的借条、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 ,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二、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
三、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而不是大部分人认为的欠条出具之日的次日。特殊情况下,即履行期限届满后诉讼时效期间内出具的欠条。依据最高院个案批复,此类欠条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点为欠条出具之日的次日。该批复全文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最新个人借条9借款人___于__年__月__日向出借人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元,小写____元,借款期限月,月利率%,于20__年__月__日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签章):___
共同借款人(签章):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